“思泉奖助学基金”(以下简称“基金”)由我校优秀校友任泽明出资设立。用于资助和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攻读硕士研究生,鼓励受助学生积极进取、努力学习、自立自强,回馈社会。
根据《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“思泉奖助学基金”评审工作的通知》有关工作要求,现将我院2023年“思泉奖助学基金”初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2023级硕士研究生新生,录取类别为非定向,且考生生源来自一志愿报考学院的本校全日制应届本科考生,考研成绩特别优异。
二、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
硕士研究生5人,根据《学院“思泉奖助学基金”管理办法(试行)》相关规定,每人资助2000元。
三、申请条件
(一)热爱祖国,诚实守信,品德优良,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;
(二)家庭经济困难,学习态度端正、学习刻苦努力;
(三)承诺受到资助后努力学习,参加公益活动;
(四)承诺参加工作后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,向“思泉奖助学基金”捐款,捐赠不低于受助额度的资金,将爱心传递下去;
在校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取消申请资格:
(1)有违法违纪行为,并受到刑事、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者;
(2)违反《学院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办法》中关于学业及学术道德的规定,出现各种学术不端行为者;
(3)申报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者;
四、评审组织
学院成立“基金”评审委员会,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“基金”评审细则,负责本单位研究生“基金”的宣传发动、组织申报、组织初评、回复申诉和报送材料等工作。
五、评审程序
“基金”的评审采取研究生个人申请、学院评审委员会初审、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的方式进行。具体流程如下:
1.个人申请(11月16-17日)
研究生个人根据申请条件向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,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:
(1)《学院“思泉奖助学基金”申请表》(见附件1,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,纸质版正反打印,加盖公章)。
(2)参加重大社会实践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。
(3)其它相关支撑材料。
2.学院初审(11月18-24日)
学院组织“基金”评审委员会审核学生材料的真实性、深入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;召开工作会议协商拟定资助学生名单,并全院范围内公示拟受资助学生名单3天;无异议后,将相关资料汇总并上报研究生院。
3.学校审定(11月25-30日)
“基金”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学院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合格后报“基金”评审委员会审定。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。
六、工作要求
1.要高度重视、广泛宣传、精心组织,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,确保奖学金的申报、评审、发放等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。
2.对各参评的研究生提交的参评材料,学院评审委员会将进行严格审核。通过虚报申请材料骗取学金的学生,查实后,取消其荣誉称号,并收回发放的荣誉证书及奖金,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3.本次思泉奖助学基金初评工作由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4.请于2023年11月17日下午16:00前将相关申请材料交院办孙老师,网址 www.bapinghui.net。
附件:
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
2023年11月16日